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和职业发展需要,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华交教〔2024〕72号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类)需求。转专业(类)申请由学生自愿提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有关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为分管教学副院长。成员为党委副书记、各专业系主任。
院教研办负责转专业学生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考核安排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院学工办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和转入学生的安置工作。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申请转出流程
1.转专业报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jwxt.ecjtu.edu.cn/)”-“考试报名”-“转专业”进行报名。学生报名时仅允许选择一个专业作为转入专业。报名转入专业应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选择(如:学生高考录取是在第二批次,填写意向转入专业时不能选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但第一批次可选第二批次专业)。
2.资格审查
教务处根据《2024年我校在各省(市)参加本科一批招生专业一览表》对学生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查。
3.转出考核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转出考核。考核方式及转出原则如下:学院按照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最终转出学生人数第一次不超过学生报名时所在专业总人数的20%,第二次不超过学生报名时所在专业总人数的10%。
第一次转专业,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按照表1所列三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名单。
表1 第一次转专业各专业具体课程及次序
专业 | 课程一 | 课程二 | 课程三 |
翻译 | 综合英语(一) | 英语泛读 | 英语视听说(一) |
英语(国际贸易) | 综合英语(一) | 微观经济学 | 英语视听说(一) |
英语(英西复语) | 综合英语(一) | 综合西班牙语(一) | 英语视听说(一) |
葡萄牙语 | 基础葡萄牙语Ⅰ | 葡萄牙语会话Ⅰ | 大学英语Ⅰ |
若绩点和三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以表内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
第二次转专业,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按照表2所列三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名单。
表2 第二次转专业各专业具体课程及次序
专业 | 课程一 | 课程二 | 课程三 |
翻译 | 综合英语(二) | 英语写作(一) | 英语视听说(二) |
英语(国际贸易) | 综合英语(二) | 宏观经济学 | 英语视听说(二) |
英语(英西复语) | 综合英语(二) | 综合西班牙语(二) | 英语视听说(二) |
葡萄牙语 | 基础葡萄牙语II | 葡萄牙语听力 | 大学英语II |
若绩点和三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以表内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
五、申请转入流程
1.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科在校已注册、缴费;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4)无不及格课程(以期末考试为准),且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原则上70分以上;
(5)不接受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籍)或应予以退学学生的转入申请。
2.转入计划人数
第一次英语(国际贸易)、翻译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0%;第二次英语(国际贸易)、翻译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如果拟转入学生排名最后一名有多名分数相同情况,在教务处同意情况下拟全部接收。
3.转入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本学院转入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学生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同时公布转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
4.转入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
(1)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学习情况、社会实践能力、所获奖惩情况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2)专业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考官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
5.转入考核总评成绩构成方式
考核总评成绩=面试成绩*100%。
6.转入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照各专业允许转出学生报考该专业的转入考核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转入。
六、转专业具体时间流程
基本流程见《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详细具体时间流程待学校后续发布通知。
七、其他
1.学校公布正式转入名单之后,转入学生需到学院教研办办理课程免听、免修、补修等手续,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学习计划。
2.咨询电话:87046377(外国语学院教研办),地址:南区15栋外国语学院315办公室。
3.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之处,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4.本实施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8日